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3-12-10 19:21:07 |   作者: 悬挂系列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做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有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不是满足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做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具体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做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票比例共享。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云中马贸易和云中马新材料2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云中马新材料主要是做革基布坯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云中马新材料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5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这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这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若这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本项目为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万元。本项目拟建设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包括新建厂房、新增先进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公司主营业务为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坯布为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在本项目建设实施之前,公司通过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坯布进行革基布生产加工。本项目建设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通过自产自用坯布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革基布产品的盈利水平。

  我国中高档纺织品在质量、性能、品种上与国际领先水平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中高档纺织品产品开发迟缓、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现状已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新增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借助上下游协同研发与整合机制,实现产品形态向多样化、功能化和高的附加价值方向转变,有效增强公司新产品研发能力。

  坯布的幅宽、密度和强力等因素直接影响革基布的内在品质。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坯布质量控制程序,但坯布质量稳定性、交期及时性以及定制化需求响应能力仍然受到供应商经营实力的影响。本项目向上游产业链拓展,公司能够从坯布源头自主控制产品质量,更加有利于增强公司革基布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在纺织业加紧升级换代的发展背景下,产业链联动迫在眉睫。革基布生产企业在产业用纺织品产业链中处于中间阶段,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并做出改进能够为公司可以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稳定的生产系统。公司新增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能加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2016年9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印发《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纺织企业延伸产业链,支持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品牌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做优做强,提升公司全球资源整合能力,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平台化运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纺织公司集团。上述产业政策的出台鼓励纺织企业通过纵向整合提升企业总实力,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本项目生产的革基布坯布最终主要使用在于鞋革、箱包革。鞋、箱包等行业发展状况直接影响上游产业链的产品需求。我国鞋、箱包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造革合成革产业链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鞋业制造基地,也是全球第一大鞋类产品消费市场。2020年,中国鞋类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983.6亿元。据预测,虽疫情后中国消费市场的复苏,中国鞋类消费品零售总额重新进入稳步增长阶段,预计于2025年达到5,475.2亿元。

  中国箱包行业不仅是全球的制造中心,也是全球最大消费市场。2020年,我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984.4亿元。随国家积极引导消费回流以及消费升级的发展的新趋势下,我国箱包市场有望迎来持续增长。据预测,中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以6.9%年复合增长率增长,于2025年达到2,816.8亿元。

  我国坯布织造工艺已较为成熟,有着非常丰富生产经验的人才与先进的生产设备决定了坯布产品的质量水平。在人员方面,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聘请从事革基布坯布领域多年的生产管理人员及熟练技术人员。其中,生产管理人员已从事革基布坯布织造十余年,生产管理经验比较丰富,负责坯布生产的基本工艺的制定及完整生产流程的优化;熟练技术人员均具有五至十年的坯布生产操作经验。在本项目运营前期,熟练技术人员负责坯布生产流程操作,并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培养坯布生产操作人员。公司也将聘请行业内多位资深专家,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撑。在设备方面,公司引进德国卡尔迈耶经编机、巴马格加弹机等行业先进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设备亦保证坯布质量处于行业前列。

  公司“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的坯布大多数都用在企业内部生产。2019年至2021年,公司采购坯布数量分别为119,631.90吨、99,446.02吨和129,381.89吨,募投项目生产的50,000吨坯布占公司近三年平均采购数量的43.05%。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存在市场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万元,项目投资的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产品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针织坯布》(GB/T 22847-2009),同时公司依照客户对产品外观、规格、性能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进行成品质量检验。公司采用成熟的针织工艺生产革基布坯布,引进国际先进的经编机、高速加弹机,购置国产圆机、高速整经机、盘头及配套辅助设备,保证坯布质量水平处于行业前列。

  本项目产品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包括POY、FDY涤纶丝及其他辅助用料等,该等材料市场供应充分,生产供应具有保障。公司审慎选择材料供应商,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经济、高质和高效。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生产废气、设备噪声、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固体废弃物。针对各种污染源,本项目采用不一样的处置措施:

  本项目对外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加弹机油剂挥发废气。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通过专用油烟进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风机、水泵等产生的动力噪声。因此,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低噪声风机、配装减振器的水泵以及加装消声器的空压机,对控制室与压缩机室的墙面及门进行隔声处理,在生产车间内采用吊顶吸音板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噪声卫生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废料及下脚料、生活垃圾。废料及下脚料由公司收集后出售供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审批或备案。

  本项目拟建设于丽水市松阳县王村工业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54,864.57平方米,由云中马股份以出让形式取得,土地出让价款已支付,《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772号”。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总利润为8,183.8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是15.4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3年建设期)为7.57年(所得税后)。

  公司拟将这次募集资金中的4,7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为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4,75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前,流动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积累与银行贷款方式予以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均受到限制。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一直增长,公司存货、预付款项、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预计将随之增加,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因此,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必要的。

  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其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公开披露程序。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进程,合理的安排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经营现金更加充裕,能够更好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随公司资金实力的逐步提升,企业能增加在产品升级、市场扩张、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等相关规定,“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同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亦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和法规中规定有必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公司拟使用12,900.00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贷,以降低公司负债规模,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近年来,随义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逐年增加,但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除了自身经营积累之外,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保障,但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也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负担,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将促进资金需求的增加,而受制于目前融资渠道的限制,公司银行贷款将持续增加,进而导致资产负债率提高,财务风险增大。为此,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贷,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提供的短期借款,渠道较为单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5,729.29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41.64%,处于较高水平。未来随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银行贷款将呈逐渐上升趋势,企业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将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支出分别为233.68万元、218.74万元和554.1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占比分别是2.53%、2.05%和4.62%,利息支出对公司盈利状况具有一定的影响。公司通过这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将降低银行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等相关规定,“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同时,“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亦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和法规中规定有必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公司革基布产品主要终端应用为鞋、箱包等日常消费用品,因此,革基布行业的市场需求与鞋、箱包等日常消费行业的波动紧密关联,最终个人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与购买意愿对产业链中间产品革基布的市场需求产生重要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个人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提升、购买意愿增强,个人花了钱的人鞋、箱包等日用品的旺盛需求将带动革基布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个人消费的购买能力变弱、购买意愿减弱,革基布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放缓。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革基布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目前已形成了少数大型生产企业主导、部分区域性中型生产企业和大量小规模制造商共同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的态势。虽然公司已成为革基布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之一,但随市场竞争的加剧,如果行业竞争者能够紧密跟踪大型生产企业的适销产品,并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将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福建省,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两省客户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02%、90.79%、85.90%和86.56%。未来公司将努力开拓广东、江苏、安徽等销售市场,但市场开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司的业务收入未来一段时期仍将主要来源于浙江省和福建省,若浙江省、福建省的营商环境未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坯布,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坯布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6.74%、84.19%、84.19%和84.00%。坯布的加工原料主要为涤纶长丝,涤纶长丝的价格受原油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原油价格的波动影响涤纶长丝价格,进而对公司产品的成本产生影响。原油价格受国际政治环境、汇率变动、金融市场等影响。如果未来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导致坯布价格随之剧烈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革基布作为人造革合成革的骨架支撑材料,对人造革合成革的产品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产品创新度较高的人造革合成革企业更加倾向于选择具备同步产品研发能力的革基布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同时也促使革基布生产企业从粗放型、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方向转变。如果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与下游客户的沟通出现障碍或技术实力无法满足产品创新要求,将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性以及市场之间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革基布作为人造革合成革的骨架支撑材料,是下游人造革合成革企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直接关系到人造革合成革使用性能的稳定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产品种类的丰富,如果公司质量控制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生产管理需求,随之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公司与客户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革基布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不仅涉及纤维材料选组、纺织技术、基础化学以及染整、定型、拉毛工艺处理等多个专业领域,还需要充分考虑革基布对下游产品人造革合成革性能和质量的影响。因此,革基布行业对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覆盖广度以及综合运用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此外,资深生产技术人员由于在长期生产实践和总结中积累了宝贵的生产经验,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参数设定以及产品质量需求均具有深刻的理解,资深生产技术人员也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的重要保障。如果公司重要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革基布行业呈现绿色化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出台,革基布生产企业的环保运行标准进一步收严。公司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制造,并被评为“2020年浙江省绿色工厂”,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满足监管部门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可能面临因环保不达标而被要求整改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暴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有效防控以及各行业全面复工复产,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但是境外疫情一直处于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对于公司下游终端市场的海外销售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出现大幅反复,疫情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信誉良好,应收客户款项绝大部分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仍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18%、14.82%、14.38%和11.66%(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7.06%、16.08%和13.30%),毛利率有所波动。由于主要原材料坯布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产品定价以坯布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加工成本费用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按照行业惯例,采取“原材料价格+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价格”为坯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波动较大;“加工价格”相对稳定。公司会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量、产品销量、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实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以及产品定价,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2019年至2022年6月,受工艺改进、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则综合毛利率将可能下降,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类政府补贴及手续费返还等金额分别为515.19万元、2,070.95万元、488.58万元和1,381.9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78%、16.94%、3.57%和19.54%。若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扶持政策出现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存在波动的风险,将影响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水平。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模式组织生产,由于客户采购产品的规格多,供货频次高,为保证及时供货,公司通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准备生产,安排生产批次,并适量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随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存货余额可能会增加,若未能及时实现销售或者结算,公司的存货周转能力有可能会下降。但若存货规模过大,同时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则可能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带来跌价风险,影响企业经营业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1,219.56万元、779.20万元、867.58万元和469.50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总额的11.32%、6.38%、6.33%和6.64%。公司存在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自身条件变化而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的可能,如该等事件发生,则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9.97%、25.20%、25.97%和8.8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坯布织造扩展。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聘请了从事革基布坯布领域多年的生产管理人员及熟练技术人员,并且计划购置德国卡尔迈耶经编机、巴马格加弹机等行业先进生产设备。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如果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向产业链上游拓展的发展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较大,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较多的折旧和摊销费用。项目投产初期,投资项目未充分产生效益,而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较大,对公司利润在短期内有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难以在预计周期内实现收益,项目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公司改制设立后,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公司的快速发展以及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等因素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面对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挑战而无法及时改进,正常生产经营将面临一定风险。

  截至2022年6月30日,重要销售合同是以发行人及子公司2021年度前五大客户为口径,其于2022年签订的正在履行中的框架合同。相关销售在框架合同项下以订单形式实际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排序系按同一控制下的前五大客户,并选取前五大客户具有代表性的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重要原材料采购合同是以发行人及子公司202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为口径,其于2022年签订的正在履行中的框架合同。相关采购在框架合同项下以订单形式实际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合同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借款合同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担保合同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向温州诚远制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诚远”)销售革基布。2018年起,温州诚远因自身经营问题拖欠公司货款,2018年11月双方确认的未结清货款金额为794.33万元。2019年4月,公司作为原告就货款拖欠事宜向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5月,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1124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温州诚远支付所拖欠货款。2019年7月,公司向浙江松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温州诚远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目前已进行司法拍卖),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已收到清偿款217.01万元。公司已就相关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诉讼中,公司为债权人,且已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这次发行上市亦不构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